今天在PTT的八卦版看到一篇轉載自今周刊的文章
標題是:電視亡國 電視生態沉淪下的文化大危機
如此聳動的標題 但我看完內文之後 只覺得不以為然

文中主旨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批評台灣數位化腳步緩慢 另一部分則提到台灣電視節目品質低落
首先作者提到 台灣的數位化與高畫質節目的腳步緩慢
其中心頭大患是我國行之有年的有線電視(俗稱:第四台)
認為一個費用吃到飽的收費方式 導致廠商不思改進 而不願意提供數位化的服務
又提到世足賽轉播權的例子 說全世界都買HD高畫質轉播權 只有我們是買SD
但 真的是這樣嗎?
電信龍頭業者的中華電信推出的MOD 就是台灣數位化電視的最好例子
但是MOD卻被目前的黨政軍三退條款變成了不三不四的通訊服務
實際上 台灣的數位化腳步緩慢 並不是民間業者的怠惰不思改進
而是台灣目前的廣電三法就像是繩索 綑綁住業者動彈不得

而數位化除了頻道商 再來就是頻道
實際上NCC之後還會再開放多個數位頻道的執照
許多業者也摩拳擦掌準備申請
而目前台灣的數位頻道也已多達10數台
這不正是數位化正在進步的象徵嗎?

最後 高畫質節目也需要高畫質電視(這不是廣告常說的嗎?)
台灣目前高畫質電視的市占率還很低
換句話說 高畫質節目就算做了也沒人看(或是沒人看得出差別)
在這樣的情況下 哪個業者願意提供高畫質節目呢?

總結而言 台灣數位化腳步緩慢 我認為要負最大責任的是政府而不是業者
唯有提供健全法規 良好的投資環境 適當的政策(例如補助購買高畫質電視 購買電視盒等)
才是解決之道

另外 台灣電視節目品質低落 不斷重播
作者歸咎於製作費不足
但我認為 問題來自下列數點:
1.政府當初核發有線電視執照審核不落實
真正要改善重播問題 必須縮減頻道數量
像是目前新聞台就多達近8台 甚至東森有東森新聞跟東森財經新聞
TVBS跟TVBS-N也時常重疊新聞內容
這樣的情況都應該收回一張執照才是
2.頻道過度分眾化
現在的頻道分成新聞台 電影台(還分國片跟洋片) 音樂台等
在這樣的情況下 又沒有足夠的節目可撥 自然就造成重播頻頻的情況
對於這樣的情況 政府應該要訂出每個頻道的自製節目比例 如果達不到的就不予發放執照

總結而言
台灣目前數位化與節目品質的低落
基本上還是政策的問題
這點文中不是沒有提到
但卻是以中國做為對比
例如迴避PPS違法侵害著作權的爭議 僅讚揚中國政府全力支持這樣的行為
又提出中國新聞對於某些議題的深入報導 卻忘了中國的新聞自由排名全球倒數
台灣不是沒有好節目 不是沒有好戲劇
文中提到中國學生都在PPS上看台灣的偶像劇 不正是自打嘴巴嗎?
與其提出這些危言聳聽 對於台灣媒體節目絕望的說法
仿若台灣多采多姿的媒體文化已死
甚至戴上文化滅國的黑帽子
倒不如向政府提出更能提升台灣媒體競爭力的建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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