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事件讓我多了這個想法
就是一個簡單的理念
如果遇見一個不如意的事情 讓你心情很差
那麼 就去作件對社會有益的事情吧!!!
不管是多微小或是多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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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因為我這個作娘的很想看看草莓穿小可愛
就帶她去家裡附近一間小店看衣服
結果居然被老闆打槍(* ̄□ ̄)
說是草苺還會長
6個月以後再買衣服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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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規則*
【壹】- 要傳給十個人
【貳】- 照內心想法打
【參】- 被點不可不寫
【肆】- 請 PO在網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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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電視台也有分綜藝台.新聞台.戲劇台.電影台.
開店也有分店分店分分店.
所以味小噌也要開分站XDDDDD
http://blog.pixnet.net/ianc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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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播的美食評鑑團又來了= =+
這次的店家真的不得不介紹啊~~~
就是位於東區的花樂家!!!
雖然是在巷子裡面。
可是生意超好低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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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相簿跟網誌都有新增很多東西唷~
相簿新增了我跟小飯去基隆玩的照片.
(基隆落難記XD)
素人毆北拍也新增了第二彈.
大家可以去看看我又拍了哪些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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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雁子那裡看到他從浩一那兒拿到的思想體檢報告(好複雜= =)
於是就自己也跑去作一份看看.
覺得...
還滿準的啦.
不過...怎麼覺得他的說法都有點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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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了新網誌之後.
我跑去找了好~多好玩的小玩意兒.
相信大家都看到啦~
我一直覺得要把網誌弄得很精采才行.
只是一直學不會css(也沒時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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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來發現,pixnet的部落格有受到檢警單位的注意,也有使用者被約談。原因是在部落格放置版權音樂或相關著作。
在近來Youtube的流行,很多使用者會將Youtube內嵌在自己的blog中,也有使用者在blog中放置音樂撥放器。但是很多使用者忽略了放置這些東西可能涉及侵權的動作。像是Youtube內嵌的內容是否為版權物。
今天就算Youtube上面的影片/音樂/MV或者撥放器的音樂不是你上傳的,可能你只是看到Youtube上面很好看想分享,可能你只是看到別人在分享語法,而忽略到上面的內容是否侵權。
*注意* 這種行為會造成被警方/IFPI找去喝咖啡!!
由於目前這類型的行為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判例出現,但是IFPI目前大肆掃蕩部落格的動作,小心!!你可能就會是下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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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聲明稿.是要聲明一件.兩件.(三件四件望著天勒= =)
反正有些重要的事情XD
不能讓大家以為:原來味噌是這樣的人.
首先!深深說的話不代表本台立場(本來就這樣不是嗎?)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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